高企申報認定如何準備科技成果轉化材料?
發布日期:2020-10-22 瀏覽次數:0
1.成果源自于企業研發項目:證明材料選擇性提供項目立項、結題、成果鑒定報告、專利等知識產權。
2.成果源自于外購技術成果:證明材料選擇性提供正式技術交易合同、產學研合作合同、專利購買協議。
1.自行投資實施轉化:這類轉化形式可以通過提供企業自身成果轉化結果證明材料作為轉化形式證明材料。
2.合作實施轉化:這類轉化形式包括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等轉化形式。其證明材料可結合實際情況提供轉讓該項成果的合同、成果許可使用合同、成果價值評估報告及對應股權合同。
3.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可根據實際提供相關協商轉化的協議、合同作為成果轉化形式的證明材料。
1.新產品、新材料:證明材料可以選擇性提供產品檢測報告、新產品證書、產品說明書、生產批文、新產品銷售合同、用戶使用報告、產品照片。
2.新工藝、新設備:工藝(設備)測試檢測報告、工藝(設備)參數說明、設備備案文件、驗收鑒定意見、用戶使用報告、現場照片。
- 上一篇:沒有了
- 下一篇:知識產權貫標,您想知道的都在這里!